专业编码: 0526-4
专业名称: 形象设计
培养目标: 培养从事化妆、 造型等形象设计工作的中级技能人才。
学习年限: 3 年 (初中毕业生), 2 年 (高中毕业生)
职业能力:
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、 健康的心理素质、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; 具有获取新知识、 新技能的意识和能力, 能适应不断变化的职业社会; 了解企业工作流程, 遵守各项工艺规程;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与顾客沟通的能力, 具有安全意识, 重视环境保护, 并能解决一般性专业问题。 同时具有下列专业能力:
1. 能用规范的仪表、 仪容和仪态进行接待服务。
2. 能掌握安全卫生标准, 正确使用设备设施, 保障操作安全。
3. 能掌握美发用具、 用品的使用, 进行毛发修剪及基础护理。
4. 能掌握护肤品的选择, 对面部皮肤进行调理、 养护操作。
5. 能掌握日常发式造型的操作。
6. 能掌握日常护肤品的使用, 并对皮肤进行护理操作。
7. 能根据人物场合需要和色彩搭配画出不同的妆型设计稿。
8. 能掌握面部及整体修饰化妆。
9. 能掌握生活妆、 职业妆、 晚宴妆、 新娘妆、 创意妆等妆面造型及整体设计的操作。
对应或相关职业 (工种): 形象设计师 (4-08-08-20)、 美发师 (4-10-03-02)、 美容师 (4-10-03-01)、 化妆师 (2-09-04-04)
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: 形象设计师、 美发师、 美容师
专业主要教学内容:
人像素描、 色彩、 时尚赏析、 社交礼仪、 造型设计、 化妆基础、 美容基础、 美发基础、染发设计、 烫发设计、 服务接待训练等。